
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》,要求“注重创建示范实效”。示范建设本应是“点亮一盏灯,照亮一大片”的实践探索,但在一些地方却异化为“样板戏”:领导视察时“演一演”,检查过后便“晾一边”。此风不仅浪费公共资源天天盈,更侵蚀政府公信力,必须坚决纠治。
为何三令五申之下,部分创建示范活动仍难跳出形式主义窠臼?究其根本,在于政绩观扭曲与发展观偏差:有的地方呈现“作秀式”倾向,将“示范”等同于“门面工程”,耗费大量资源于材料包装、场景布置,却忽视实际成效;有的领导干部陷入“运动式”推进误区,急于展现政绩,把资源过度集中于少数示范点,导致整体发展失衡;更有甚者把创建演变成“一阵风”式走过场,验收通过便束之高阁,最终导致示范项目烂尾。这些异化现象不仅背离了创建示范“树标杆、学先进”的初衷,更破坏了基层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。
事实上,规范创建示范活动早有章可循。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已明确要求“力戒形式主义”“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”,并系统规定了申报、考评、监督等流程规范,为根治创建示范活动中的形式主义顽疾提供了根本遵循。在这方面,浙江“千万工程”堪称典范。该工程之所以能成为全国标杆,核心在于始终遵循群众路线,建立了“群众参与—实践检验—迭代完善”的良性机制。以安吉余村为例,从“开山采矿”到“绿水青山”的蝶变,不是靠行政命令强推,而是靠村两委带领村民一步步探索出“生态+旅游”的发展新路。这种“带领群众干、成果群众享、经验广推广”的实践,真正体现了示范的核心价值。
创建示范,贵在“真”,更要落在“实”。须在考核导向、工作方法、制度保障等方面拿出硬举措,确保示范经验可复制、模式可推广、成效可持续。首先,考核要看实绩,评价标准要从“现场好看”转向“群众好评”。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体系,大幅压缩台账检查、汇报听讲,更多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暗访,将评判权真正交到群众手中。其次,示范要可推广,建设导向要从“锦上添花”转向“雪中送炭”。选址注重代表性,技术考量可操作性,经验突出可学性,避免资源过度集中于基础优越的“明星镇村”,确保普通地区学得会、用得上。再次,管理要长效化,运行机制要从“突击创建”转向“常态长效”。对已授牌示范点定期“回头看”,不达标者及时摘牌。大力推广成功经验,将有效做法固化为政策标准,防止“人走政息”导致的经验流失。此外,必须扎紧制度篱笆,强化监督问责。建立健全创建示范全流程监督机制,重点监管项目申报、资金使用、考核验收等环节。让制度“长牙带电”,坚决斩断借创建牟利链条,对弄虚作假、劳民伤财行为严肃追责。
创建示范不是“搭台唱戏”,而是探索新路;不是“装点门面”,而是破解难题。新征程上,广大党员干部当以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境界谋长远天天盈,以“功成必定有我”的担当抓落实,让每一个示范点都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动注脚,让每一项创新实践都化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实步伐。
(作者:邹采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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